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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“魅力教师”为那般
[ 录入者:moonyw | 时间:2007-06-30 09:52:53 | 作者: | 来源:采集所得 | 浏览:1次 ]
    评选“魅力教师”为那般

    前天,徐州市“魅力教师”评选活动主办者对外公布了进入前百名的“魅力教师”的资料和图片。该项活动是非教育部门主办的。“魅力教师”的评选,开头阶段要通过短信投票和网络人气支持的形式,从参赛者中评出前100强,其中短信投票量的多少和专家评委团的意见,将直接决定参赛教师是否晋级,网络投票只作为参考。(《扬子晚报》2006年10月17日)

    看到这则消息,我的第一反应就是,这又是一场因为“超女”惹的祸。报道中还特别提到,主办者非是该地有关教育部门,而是社会机构,这就使我不由联想到,“短信投票量的多少和专家评委团的意见,将直接决定参赛教师是否晋级,网络投票只作为参考”,为什么短信投票就能左右教师是否可以晋级,网络投票就只能作为参考,网络投票跟短信投票有很大的区别的吗?要说区别,我看无非是短信投票可以增加不少收入,而网络投票什么也没有,所以只能用网络投票来掩盖他们搞短信投票的真实目的。当选秀被商业利益左右的时候,评选出来的“教师”果真是徐州最有“魅力”的教师吗?

    既然如此,我们再回头看看这样的“魅力教师”评选到底有多少意义?优秀教师可以评选,而且每年教育部门都有评选,如果说教育部门的评选没有多少影响力,那主要是由于教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决定的,任何性质的优秀教师评选都不可能是一场选秀活动。其实任何与选秀有关的活动,都已经偏离事实的严肃性,注定只是娱乐而已,既娱乐自己,也娱乐别人,更娱乐主办者的腰包,一场以盈利为目的的“魅力教师”评选,不可能选出教师队伍中真正的“魅力教师”。要评选“魅力教师”也用不着以选秀的形式,更用不着社会商业机构来操心,教师的事情,只能由与教育有关的机构行业来操心。

    做秀可以,但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用来做秀,如果通过选秀的方式能够选出“魅力教师”,我看充其量只能是将教师也“恶搞”一回。当教师也成为“恶搞”的对象时,我们不难想像,社会上还有什么不能被“恶搞”,一个利欲熏心的社会,我们能够用什么来拯救传统美德?评选“魅力教师”,评选的是人的良心,拷问的是社会的良心!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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